新华财经北京 8 月 2 日电 进入 8 月,多地调整汽车消费政策,变化集中在简化申领流程、增加地方购车补贴和明确资金配额等方面。
7 月 30 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公告,自 8 月 1 日起,消费者申领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无需提前领取资格,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相关小程序提交材料。补贴标准和材料要求保持不变。
青岛市商务局明确,8 月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配额合计 2.5 亿元,按照 「先到先得」 原则分配。两类申请合并排序,以消费者在平台创建申请的时间为准,配额用尽后需等待下一周期。
重庆市自 8 月 1 日起调整汽车购新补贴档位。购车价格达到 15 万元可申请 6000 元补贴,达到 30 万元可申请 8000 元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被纳入支持范围,按新车价格的 10% 补贴,最高 1500 元。
西安市 8 月 1 日至 10 月 8 日实施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按车价的 2% 申领补贴,最高 1 万元;购买符合条件的 2026 年新上市新能源车型,还可根据车价获得 2000 元或 3000 元补贴。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乘用车,按车价的 1.5% 补贴,最高 4000 元。
其他城市的地方购车补贴也在延续。上海市普陀区对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给予 3000 元至 1 万元补贴,活动持续至 10 月 31 日;广州市、深圳市按购车价格分别给予 2000 元、4000 元或 5000 元补贴;苏州市追加 10 亿元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并将活动延长至 9 月 30 日。
此外,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标准保持不变: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 12%,最高 2 万元;置换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 8%,最高 1.5 万元。消费者申领前需重点核实地方配额、申请期限以及相关补贴能否叠加。
编辑:胡晨曦
声明:新华财经 (中国金融信息网) 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