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为 达摩财经,钛媒体经授权发布)
文|达摩财经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光大永明人寿”) 两大股东“ 携手离场”。
近日,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鞍山集团”) 与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兵投资”) 同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各自持有的光大永明人寿 12.505% 股权,转让底价均为 10.046 亿元,项目披露期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6 月 1 日。
挂牌平台显示,这两笔股权系捆绑转让,交易一旦达成,受让方将一次性拍得合计 25.01% 的股权,累计对价约 20 亿元。
此次挂牌出让的鞍山集团、中兵投资均为央企子公司,两者并列光大永明人寿第三大股东。
鞍山钢铁始建于 1916 年,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机械设备等。中兵投资 于2014 年成立,是中国兵器 旗下统一的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平台;中国兵器的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是中国九大军工集团之一。
近两年,在国资委“ 退金令” 政策驱动下,即要求央企“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已有不少央企退出非主业的金融投资产业。业内普遍认为,此次两家央企股东同时退出,正是响应该项政策,剥离金融资产的具体表现。
目前,光大永明人寿共由四家机构持股,第一大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 光大集团”) 持股 50%,第二大股东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 加拿大永明人寿”) 持股 24.99%。
值得关注的是,光大集团与加拿大永明人寿均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且若行权将对捆绑项目整体受让。
无论二者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光大永明人寿的股权结构都将会发生显著变化。
若光大集团行权,持股比例将从 50% 升至 75.01%,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股;若加拿大永明人寿行权,持股比例将升至 50%,公司将从当前的中方为主、加方为辅格局,向相对均衡的中外合资方向靠拢;而若是由外部新投资者接手,25.01% 持股比例已达到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门槛,光大永明人寿董事会架构或将迎来新变动。
业绩扭亏为盈
光大永明人寿成立于 2002 年 4 月,由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 (以下简称“ 加拿大永明金融”) 与光大集团共同组建,是中国北方地区首家合资寿险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14.994 亿元。成立之初,加拿大永明金融旗下子公司加拿大永明人寿和光大集团各自持股 50%。
2010 年 7 月,光大永明人寿完成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0 亿元,光大集团以 50% 持股比例成为控股股东,加拿大永明人寿股权被稀释至 24.99%,中国兵器 (后于 2015 年将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中兵投资) 与鞍钢集团各持股 12.505%,公司经营管理开始由中方主导,此后股权结构延续至今。
随后又经历了数次四家股东同比例增资,光大永明人寿注册资本升至当前的 54 亿元。
近几年,公司经营业绩并不理想,2022 年至 2024 年连续三年业绩承压,分别净亏损 13.57 亿元、6.56 亿元、17.27 亿元。
一方面是因为长端利率持续下行,对固收类资产配置超 60% 的光大永明人寿造成一定冲击,压缩了投资端的盈利空间。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高昂的退保费。作为光大集团旗下核心控股寿险平台,光大永明人寿依托股东资源和光大银行进行合作,对银保渠道长期保持着高度依赖,公司保费收入前 5 位的保险产品多半来自银保渠道。
但公司在银保渠道销售的产品普遍为中短期储蓄型产品,这类型产品渠道手续费高且集中到期退保压力较大,2022 年退保金一度达到 28.13 亿元,较上年翻了两倍,严重拖累利润。叠加“ 报行合一” 要求保险公司的实际执行费用和向监管报备时费用保持一致,银行代销保险产品的佣金费率大幅降低,进一步挤压了盈利空间。
经过长达三年的亏损后,光大永明人寿在 2025 年迎来了业绩拐点。去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 188.55 亿元,同比微增 0.20%;净利润 1.10 亿元,增幅超 100%。
不过,此番扭亏转盈主要得益于投资收益发力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去年,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6.80% 至 53.93 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691.26 万元,同比大增 453.86%;叠加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 76.91%,平滑了部分利润。
偿付能力告急
业绩的回暖,未能给光大永明人寿带来充足的资本缓冲,公司偿付能力已然承压。2025 年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 128.96%、73.76%,两项指标较上年末的 246.63%、131.79% 几近折半。
步入 2026 年,公司偿付能力更加趋紧,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末下降 12.76 个百分点至 60.9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下滑至 121.98%。
根据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60% 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120% 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光大永明人寿明显逼近这一界限。若延续当前降幅,公司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很可能突破 50% 的监管红线,被列为偿付能力未达标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中表示,“ 由于市场利率持续震荡,公司偿付能力仍面临巨大压力,很可能突破监管底线”。
面对严峻的偿付能力压力,光大永明人寿更是直言股东增资是未来缓解偿付能力最有效的手段。
事实上,早在去年第四季度,光大永明人寿便将增资计划提上了日程,原计划在今年一季度增资 18.75 亿元及以上。按最优预设算,今年一季度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充足率将从 2025 年末分别提升至约 85%、144%。
然而事与愿违,这项增资计划进展得并不顺利,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计划已延迟至二季度,相应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充足率目标已变为 72% 和 134%。

增资计划迟迟难以落地,其根源离不开两家央企的股权转让。
“ 退金令”《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 下发次年,国资委对央企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在监管要求持续收紧的背景下,此时增资或将阻碍鞍山集团和中兵投资退出金融投资产业的步伐。此外,按照行业惯例,保险公司在股权结构变动期间一般会暂缓增资动作,以免新老股东出现权益纠纷。

除增资外,光大永明人寿去年 12 月还通过发行 12 亿元资本补充债券来缓解压力,不过,这项措施在内部审批时也并非一帆风顺。
去年,公司召开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发行资本补充类债券议案,持股 25.01% 的股东选择了弃权,该项审议最终被否决,直到第七次会议这项议案才通过。从股权比例来看,选择弃权或反对的股东正是鞍山集团和中兵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光大永明人寿共召开七次股东大会,其中有六次会议显示持股 25.01% 的股东选择了弃权或反对。
目前,鞍钢集团、中兵投资两笔股权转让仍在挂牌期,还未确定具体受让方,叠加后续产权交割所需要的时间,原定二季度的增资计划能否照常进行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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