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3 月 13 日讯,证监会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然人王政通过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交易价格,最终被罚没 3800 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年 8 月 17 日至 11 月 4 日,王政控制使用 7 个证券账户,通过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交易价格,违法所得合计 1287.64 万元。
证监会认为,王政的上述行为违反 《证券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和第八项规定,构成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行为。
王政在陈述和申辩中提出:一是没有控制相关账户,相应违法所得应予扣除。二是交易行为是正常的投资交易,没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意图。三是本案量罚过重。综上,王政请求减轻或免予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一是在案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涉案账户由当事人控制使用。二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 《证券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且对此类行为作出处罚符合证监会执法实践。当事人通过拉抬股价等方式制造市场活跃假象,吸引其他投资者交易,然后反向交易获利,具有操纵故意。三是综合考虑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市场危害等情况,本案量罚适当。综上,证监会对当事人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政违法所得 1287.64 万元,并处以 2575.29 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