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 8 月 28 日电 (刘润榕) 人民银行 28 日开展 200 亿元 7 天逆回购和 3330 亿元隔夜逆回购操作,鉴于当日有 950 亿元 7 天期逆回购和 5035 亿元隔夜逆回购到期,公开市场全口径实现净回笼 2455 亿元。人民银行本周共开展 10885 亿元 7 天期逆回购、8365 亿元隔夜逆回购和 5000 亿元 1 年期 MLF 操作,因当周有 950 亿元 7 天期逆回购、5035 亿元隔夜逆回购和 6000 亿元 1 年期 MLF 到期,公开市场全口径实现净投放 12265 亿元。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短端继续小幅下跌。具体来看,隔夜 Shibor 跌 2.6BP,报 1.3390%;7 天 Shibor 跌 0.7BP,报 1.3870%;14 天 Shibor 跌 0.60BP,报 1.4100%。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8 月 28 日)
来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市场方面,短期品种利率全线走低,7D 品种成交额整体增加,R007 成交额占比增加至 15.3%。具体看,DR001、R001 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下行 2.2BP、1.5BP,分别报 1.3378%、1.3625%,成交额分别减少 2471 亿元、3360 亿元;DR007、R007 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下行 0.9BP、1.6BP,分别报 1.3859、1.4077%,成交额分别增加 348 亿元、119 亿元;DR014、R014 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下行 0.3BP、0.6BP,报 1.4069%、1.4308%,成交额分别增加 13 亿元、减少 285 亿元。
货币市场利率 (8 月 28 日)

来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据上海国际货币经纪公司交易员消息,28 日资金面总体呈现宽松态势,成交价格不断下行。具体来看:早盘伊始大行国股行纷纷融出,各机构迅速平盘。隔夜回购押利率存单开盘即在加权或定价 1.39% 附近融出,押信用融出 1.40% 附近,跨月回购品种,7D 回购押利率价格成交由开盘 1.42% 迅速下行至 1.40% 附近成交,押存单成交至 1.41%。押信用成交下行至 1.41%-1.42%。随后 4D 回购押利率存单价格也下行至 1.40% 附近,公开市场操作后市场继续保持宽松态势,隔夜成交价格继续小幅下行至押利率 1.36%-1.37%,押存单 1.38% 附近成交,临近上午收盘,押利率成交至 1.37%,押存单成交至 1.38%,7D 押存单 1.40% 需求增多。午后开盘资金面维持宽松态势。隔夜回购成交价格押利率下行至 1.35%-1.36% 附近,押存单下行至 1.37% 附近。跨月 4D 回购价格维持在押利率存单 1.40%-1.41% 附近融出。临近收盘隔夜回购成交价格继续下行,隔夜回购押利率成交在 1.33% 附近,押存单至 1.37%。

同业存单方面,存单二级市场较为活跃,短端收益率和昨天相差无几,长端收益率有一定程度的下行。其中 1M 国股大行日终收在 1.435% 附近,较昨日下行约 0.5BP;3M 国股大行日终收在 1.44% 附近,较昨日变动 0BP;6M 国股大行日终收在 1.4675% 附近,较昨日变动 0BP;9M 国股大行日终收在 1.48% 附近,较昨日变动 0BP;1Y 国股大行日终收在 1.485% 附近,较昨日下行约 0.3BP。1Y 与 9M 相差 0.5BP,较昨日收窄 0.3BP;9M 与 6M 相差 1.25BP,较昨日持平;6M 与 3M 相差 2.75BP,较昨日持平;3M 和 1M 相差 0.5p,较昨日拉宽 0.5BP。1Y-1M 曲线利差为 5BP,较昨日拉宽 0.2BP。1Y-3M 曲线利差为 4.5BP,较昨日收窄 0.3BP。
【今日关注】
•六大行中期业绩集中披露。邮储银行公告,上半年营业收入 1924.82 亿元,同比增长 7.26%;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 515.03 亿元,同比增长 4.62%。工商银行公告,上半年营业收入 4461.63 亿元,同比增长 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6.82 亿元,同比增长 3.3%。交通银行公告,上半年归母净利润 478.74 亿元,同比增长 4.04%。农业银行公告,上半年归母净利润 1463.81 亿元,同比增长 4.93%。中国银行公告,上半年实现股东应享税后利润 1235.9 亿元,同比增长 5.1%。建设银行公告,上半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695.64 亿元,同比增长 4.62%。
•8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重点对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两项核心制度进行了优化。《意见》 明确,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单独或牵头银团发放开发贷款。开发贷款期限应与项目建设、销售周期相匹配,覆盖项目开工到竣工备案全过程,预售项目最长 5 年,现房销售项目最长 7 年,商业地产项目最长 7 年,首次还本日期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备案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意见》 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 30 年延长至最长 40 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8 月 28 日对外发布 《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全面落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各项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实现对房地产全周期金融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印发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最低首付比例。贷款人可以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住房项目情况、借款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比例。
•从中国银行业协会获悉,该协会发布 《中国银行业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发展报告 (2025)》,这是中国银行业协会客户服务与远程银行工作委员会连续第十三年发布该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依托大模型技术持续迭代升级,银行业智能服务能力稳步提升。2025 年,机器人问题识别率行业均值达 95.78%。
编辑:幸骊莎
声明:新华财经 (中国金融信息网) 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